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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做好2016年(含)以后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验收工作》的通知

来源:威尼斯wns8885556主站 发布时间:2020-09-17访问次数:

各二级院、部及相关单位:

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6年(含)以后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》已经发布,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,按照要求组织结项。

一、材料提交时间:即日起至20201124日上午10:00点止。

二、提交材料:

1、《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清单(2020年版)》纸质版1份(加盖二级院部公章)。

2、《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》一式2份(A3纸打印,中缝装订)。

3、变更审批表批示复印件一式2份,附在《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》数据页后面一起装订。

备注:请将23一起装订。

4、项目最终成果4(1份实名,3份匿名)

5、项目成果简介4(1份实名,3份匿名)

6、相关阶段性成果4(1份实名,3份匿名)

备注:发表论文只需附论文封面、目录、正文复印件即可。

7、成果应用转化证明4份,只有应用类项目提交。

8、最终成果的查重报告(1),总文字复制比控制在25%之内,查重报告的作者栏填写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。

9、请将4567装订成册,封面上标注实名或匿名(白色封皮胶印)。

10、成果最终形式、课题参加人与课题申请书必须一致,无变更审批表的一律以申请书数据为准。

11、认真填写《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清单》,省哲社办证书打印以汇总表信息为准。

12、结项材料提交电子版,每个项目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,文件名以“项目负责人姓名”的格式命名。统一汇总后发送至kyc01@126.com的邮箱。

三、根据《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,验收不合格的,项目负责人须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对项目成果限时3个月内进行修改、完善,并报省社科工作办进行成果二次验收鉴定。二次验收鉴定仍然不合格的,省社科工作办将予以终止项目研究,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项目。

四、结题要求、材料、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(注:仔细阅读附件5及附件6)。

五、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。(机关楼315室)

联 系 人:李卓、宋艳华

联系电话:6504212

 

科研处

 202091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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